视频实拍济南经十路凤凰路路口两车主斗气 女司机下车理论被拖行10米
女司机下车理论被拖行10米实拍现场:路怒遇上路怒 女车主遭强行拖拽近十米【视频】
对于女司机下车理论被拖行10米事件经过,当时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的历下交警大队五中队队长刘美胜向记者进行了介绍。
13日上午10:40分左右,陈女士驾驶一辆吉利豪情由西向东行驶到经十路凤凰路路口,被前面三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拦”在路中央,周边的车辆纷纷绕行缓慢而过,可行驶在最前方的几辆车却进退两难。
一分钟的僵持后,最前方的陈女士下了车,走到拦在其前方的灰色斯柯达车旁,一边大声呵斥一边打开驾驶室车门,随后又走到车辆前端继续与车主进行“交涉”,紧接着又返回到了斯柯达车门旁继续“交涉”……这时惊险的一幕发生了,斯柯达突然起动,“交涉”中的陈某双手拉住车窗边框,被拽出去近十米的距离,中间一度双脚离地。
随后,历下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事发地,经五中队民警现场勘查了解,当时双方在车内僵持的一分钟里就已经起了争执。斯柯达车主刘先生介绍说,“当时我从凤凰路从南往北左拐,这个过程中前面有个车熄火,把我逼停了,正好卡到十字路口中间。后来经十路东西向绿灯通行,前面几辆车都是从边上绕行过去的,陈某直接把车开过来,想要从我和前面一辆车中间穿过去。这时候我前面的车往前一提,我也跟上来,挡住了陈某的车。”
据陈某描述,当时被拦住后,曾要求斯柯达车主刘某想办法避开让其通过,但是刘某的恶劣态度激怒了自己,由于气不过才下车进行理论。
在民警现场核查的时候,突然一位中年妇女和男士赶到了现场。“还没说两句话,中年妇女就跳起来打了刘某一拳,双方差点又拳脚相向。”刘美胜表示,由于双方车辆未发生碰撞,单纯因斗气、路怒才引发这危险的一幕。
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理论”过程严重影响了周边车辆的通行。目前,女司机陈某已被送至医院进行检查,身体无大碍。事件双方的车辆已被警方暂扣,同时双方当事人被带回历下交警大队五中队进行调解。
事后调解:女车主要求男司机道歉男司机称“不答应”
今天,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交警大队五中队进行调解。陈某母亲杨女士认为,刘先生不应该拖行陈某。“作为一个有公道心的市民,应该先下来看看躺在地上的孩子,但在现场,刘先生一直坐在车里打电话,我求助无果的情况下,就给家人打电话。后来,儿子赶过来了,当时情绪激动,就打了刘先生。”
采访中,齐鲁网记者看到,被拖行的陈某在胳膊肘、双腿、肩膀及后背均有不同程度擦伤,由于正处在哺乳期,陈女士放弃住院打针。
斯柯达车主刘先生承认,当天确实心中不爽,“我当时也很生气,如果前面那辆车不熄火,我就顺利开走了。结果陈女士上来找我理论,我心里压着火,就冲陈女士发泄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陈女士开车过来的时候,看到我和前面一辆车之间有个空隙,她想从这中间穿过去。这时候我前面的车往前一提,我也跟上来了。陈女士可能以为我故意别车,其实我不是故意的,当时情况下,我肯定不能往后倒,但是陈女士就觉得我应该往后倒,给她留出空间。”发生争执后,刘先生看见南北向绿灯再次亮起,准备开车离开,此时陈女士已经拉住刘先生的车门。刘先生说,“我没看见,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拖拽出去了。”
对于当天发生的一切,刘先生表示后悔,“其实是一件很小的事儿,冷静下来再想想,那天确实很冲动,相互发生口角,造成更多的误会,这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儿,如果当时大家都少说一句话,就不会这样了。”
在协商过程中,车主陈女士希望刘先生当面赔礼道歉,补偿陈女士在医院产生的全部费用,约1400元。然而,车主刘先生表示,“我希望这件事情尽快处理,但对于陈女士提出的要求不能答应。出钱补助可以,但是我需要澄清责任问题。”
刘先生认为,当时情况下,自己驾驶车辆属于正常行驶,不违法不违规,而且与陈女士的车辆没有发生刮擦,他不能接受陈女士对于这件事情的定性。
济南交通提醒:杜绝“路怒症” 切勿开斗气车
济南历下交警大队第五中队队长刘美胜分析称,该事件中,双方当事人的愤怒行为我们常常称之为“路怒症”, 另外常见的还有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骂粗口等等……不少司机在面对糟糕的交通状况时都曾经有过上述的表现。路怒症发作的人经常会口出威胁、动粗甚至毁损他人财物,也就是攻击性驾驶,所带来的后果也是不可预料、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