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①与“干爹”王某实为包养关系,王某每次都给5万包养费,还给她240万用于买车;②二人均非红会人员,红会事件属无中生有;③“澳门豪赌欠2.6亿赌债”实为谣言,意在帮网上赌场增加点击量;④嗜赌成性;⑤私生活极为混乱,“商演”背后多为性交易。
郭美美还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办案民警介绍。 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名男子见面,又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图为郭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