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①与“干爹”王某实为包养关系,王某每次都给5万包养费,还给她240万用于买车;②二人均非红会人员,红会事件属无中生有;③“澳门豪赌欠2.6亿赌债”实为谣言,意在帮网上赌场增加点击量;④嗜赌成性;⑤私生活极为混乱,“商演”背后多为性交易。
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赌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中文译名,外籍),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直到2014年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等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