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軍在越南殺得太狠了:
「多行殺戮,或積尸為山,或抽腸系樹,或煎肉取膏,或炮烙為戲,至有剖胎為二馘以應令者。京路以次受降,其遺民盡掠為奴隸,以轉賣去而四散者矣」---越南《大越史記》卷九《后陳記》
——活體抽腸,這是把朱元璋發明的特色酷刑,用在越人身上;「煎肉取膏」,是殺越人后再煎取尸體熬成骨膏;至于炮烙為戲就不用說了;為了多取人頭以獲賞,竟剖開孕婦肚子,取嬰兒之首。
其實越南人還說漏了,據明人自己的曝料,明軍還大規模活埋戰俘。
不光殺人,還搶錢搶女人(不過明軍對越南的殺掠規模,遠遠小于300多年前越南屠掠中國廣西)